近日,一張江西九江銀行“彩禮貸”宣傳海報在網絡流傳,引發輿論關注。對此,九江銀行客服人員3月16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九江銀行并未推出“彩禮貸”產品,日后也沒有上線的安排,(網傳)圖片只是宣傳部門做的宣傳。
如果不是引起眾怒,招致輿論批評,江西九江銀行推出的“彩禮貸”產品恐怕不只是宣傳,很大概率會安排上線。但即便如九江銀行所言,只是宣傳“彩禮貸”產品,那也是極不恰當的做法,本質上還是想錢想瘋了。
眾所周知,“天價彩禮”屬于社會陋習,追求的是面子和排場,不但不能給青年人“貸”來一個幸福的婚姻,相反大大加重了青年結婚負擔,成為普通家庭返貧、致貧的重要原因,飽受社會詬病。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相繼出臺許多政策和措施治理“天價彩禮”,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歡迎。就在去年,民政部印發了《關于開展婚俗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開展對天價彩禮、鋪張浪費、低俗婚鬧、隨禮攀比等不正之風的整治。今年元旦起實施的《民法典》也明確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在全社會痛斥和整治“天價彩禮”陋習的當下,銀行公然宣傳或推出最高貸款金額達到30萬元的“彩禮貸”產品,實質上是間接鼓吹“天價彩禮”陋習,顯然違背了公序良俗原則。
從法律角度說,銀行不管是宣傳“彩禮貸”產品,還是上線推出“彩禮貸”產品,都違反了民事行為的基本原則,都屬于違法行為。《民法典》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薄稄V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有“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情形。《商業銀行法》第八條則規定:“商業銀行開展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從這個角度說,銀行推出“彩禮貸”產品,不是一句“只是宣傳部門做的宣傳”就能打發的,市場監管部門起碼要按照廣告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近年來,在互聯網金融的沖擊下,銀行業、金融業的業績壓力確實比較大。在這種現實情形下,銀行想創新,推出一些新產品,滿足大眾貸款需求,無可厚非。但是,銀行不能為了賺錢,就可以不講底線,公然宣傳或推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產品,挑戰社會公序良俗原則。
不論在何時,任何行業、企業都要有底線意識,不能為了賺錢而逾越法律底線和道德底線。對逾越底線的行為,既要道德譴責,還要依法懲罰,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