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家,是安寧,是避風港。改革開放四十年來,從福利分房到商品住房,中國人的居住條件有了很大改善,房地產在拉動經濟增長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沒有一個行業像房地產這樣調控密集,也沒有一個行業像房地產這樣價格些微波動就會引發熱議。那么,接下來房地產市場走向何處?黨的十九大報告指明了方向,“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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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控怎么調?“查漏補缺”反炒房
自中央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之后,房地產調控力度之大、頻率之高,前所未有。今年7月首周,房地產調控已超過20次,全國年內房地產調控累計已經超過了210次。
哪里過熱,哪里就立即有政策出臺。6月28日,住建部等七部門聯合發文將在30個城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同一天,重慶、武漢、長沙等城市再次調控加碼。7月2日,重慶又有新動作。緊接著,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也出臺了《關于規范企業購買商品住房的暫行規定》。這些都表明,房地產調控進入了“反炒房”的新階段。
目前,房價呈現出積極變化,70個大中城市房價總體平穩。這只是房價回歸合理水平的開始,惟有保持調控定力,才能鞏固調控成果,防止房價反彈,真正讓炒房客退場。展望未來,樓市調控還應堅持“房住不炒”基調,精準施策,對操縱房價房租、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樓市亂象加大治理力度,懲處違法違規行為。另外,為徹底消除樓市調控的“死角”,除在供給端調整土地供給,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外,打破固有土地財政模式、逐步開征房產稅等也亟待研究落實。
租房怎么租?向租房者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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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租購并舉,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然而,與住房交易市場相比,我國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相對滯后,在“租金貴”“租房難”“黑中介”等問題的包圍下,租房并不輕松。目前,我國大概有1.6億人在城鎮租房居住。根據機構預測,這一數字在2020年將達到1.9億,在2030年將到達2.7億。如何實現“租者有其屋”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公共課題。
為了讓百姓租房更放心、省心,2017年7月,住建部等九部委聯合印發《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搭建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通過平臺提供便捷的租賃信息發布服務,保障租賃雙方合法權益。為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多地政府還從金融支持、用地保障、增加房源投入市場等方面推出各類舉措。例如,武漢搭建了“互聯網+租賃+金融”服務平臺,為企業和個人提供融資途徑;深圳出臺措施保障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用地比例等。
保障租房者權益,除了規范租賃環節外,還要向租房者賦權,讓租房者與買房者在落戶、入學、就醫、就業等方面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以促進“租售同權”。只有讓租房漸漸成為一種文化,至少能成為除買房之外實現“住有所居”的一項靠譜選擇,才能真正實現“租購并舉”,促進房屋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保障房如何兜底?公平分配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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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經過多年發展,保障房從曾經的十多種形式收縮成現在明確的兩種:一個是公租房,即把“廉租公租”概念打通,統稱為公租房;另一個是越來越受重視的共有產權房,政府和住房主體共同持有產權,不能隨行就市交易,賣房收入也不全歸個人。
保障房是一項民心工程。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累計有6000多萬居民通過棚戶區改造住上了樓房,還有1900多萬住房困難群眾住進了公租房。但保障房建設的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有的建得過于偏遠,配套設施不全,無人愿意入住,只能空置;有的位置絕佳,配套齊全,卻鳩占鵲巢,甚至出現開寶馬住保障房等怪象。
保障房要“好事辦好”,公平分配格外重要。只有完善準入機制和退出機制,通過深化改革嚴格監管,才能真正發揮好保障房的“兜底”功能。(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武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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