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是人們對公共資源的共享,也是國家倡導的綠色出行方式。我國人口眾多、城市人口集中度高、居民家鄉觀念強,人們出行需求巨大,提高交通資源利用率是中國始終要面對的大問題。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推進綠色發展。這就要求“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而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中就包括綠色出行。
交通出行是人們日常生活的必需。近年來,借助移動互聯技術的發展,交通出行共享在國內引起廣泛關注并得到快速發展。交通出行共享是指高效匹配社會交通資源供給與需求,從而共享資源、優化配置,達到綠色低碳環保的目的。目前,我國交通出行共享的方式有公共交通、P2P(Peer-to-Peer,點對點)共享汽車、B2C(Business-to-Customer,商對客)共享汽車和共享單車。
P2P共享汽車是一種新型的綠色出行方式。2012年國內網約車平臺建立以來,共享出行方式越來越多樣化,其中順風車的拼車模式比專車、快車、出租車這類私人專享的模式更具高效配置資源、更加綠色環保的特征。而B2C共享汽車是指由企業提供汽車,通過互聯網平臺進行分時租賃。分時租賃如果運作得好,同樣可以達到低碳環保的目的,但如果運作不當,則會浪費資源、加劇環境污染。我國B2C共享汽車還處于探索試行階段,在北京已有一些企業涉足汽車分時租賃平臺,美團也開始在成都嘗試共享汽車業務。
共享單車是綠色低碳出行方式的一種補充,屬于B2C共享方式。因為操作簡單和使用方便,2016年一推出就被廣大用戶接受。與此同時,B2C共享產生的問題也不容忽視。首先,單車是由企業生產出來的新產品,同一地區共享單車平臺過多,企業投放單車過多同樣容易造成供過于求,這與共享經濟有效配置資源的初衷相違背。其次,共享單車的提供者缺乏對用戶負面行為的有效約束機制,對社會道德造成負面影響。再次,單車停放實際上是對社會公共資源的占用,亂停亂放破壞市容,影響公共秩序。
由此可見,在我國,通過交通資源共享而實現綠色出行的前景廣闊。首先,政府應當對交通出行共享采取有選擇性的支持政策。對供過于求造成資源浪費,甚至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應堅決抵制,例如企業在B2C共享汽車、共享單車發展中的惡意競爭行為;對能夠有效配置資源,但外部經濟性不明顯的共享,只需在態度上支持,開放市場鼓勵發展;對既能有效配置資源,又有外部經濟性的共享,應給予大力支持,例如拼車和B2C共享出行方式。
其次,政府應參與占用公共資源的B2C交通出行共享。建議對會占用公共資源的B2C交通出行共享采用公私合伙的方式,由政府通過招標,選擇有實力的企業來競爭實施共享項目,實現社會經濟效益與被占用的公共資源之間、企業收益與公眾利益之間的平衡,從而帶來更大的社會經濟效益。
再次,完善個人征信體系。信用是共享的基礎,個人信用不僅體現在借貸的履約能力,而且還應當包括個人的修養、行為。可以將用戶有關共享出行的使用情況納入征信依據,以此作為約束,加強個人的道德修養,規范全民正確參與共享經濟。
。ㄗ髡呦等A南理工大學青年學者 劉夢婷,系麻省理工學院青年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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