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劉先生向成都商報爆料,日前,他到太古里“柴門飯兒”餐廳就餐時發現,該餐廳使用的是“陰陽菜單”——很多菜在包間內消費都比大廳貴,“少則10塊,多則幾十塊”。(6月27日《成都商報》)
四川太古里同“柴門飯兒”餐廳,實在太古怪了!用“陰陽菜單”宰客。同在一家飯店吃飯消費,按說應該是一個價格,然而這家飯店卻是一樣菜兩樣價格,包間與大廳的菜價差價最高的達30元。何來“陰陽菜單”的消費差別?餐廳回應:“店開在這個地段,包廂和大廳面對的是不同的消費人群,有些人需要包廂。如果包廂按大廳來處理菜價,這么貴的房租,還要養活這么多的工作人員,消費肯定要有所提高,不提高菜價怎樣能養得起這么多的人。”
如果是包廂確實是條件好,收取適當的“包廂費”也可以理解,何況這家飯店已經收取了一定的費用,如“最低消費超過1000元可免包間費,超過600元收50元包間費,不足50元收10%服務費,自帶酒水收80元開瓶費。”只要是不違反物價政策,并明碼標價,同消費者說清楚,相信消費者也不會有意見。
但是太古里“柴門飯兒”餐廳,竟然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用“陰陽菜單”宰客,這就是于法于情于理是說不過去的。房租貴,養活工作人員不是“陰陽菜單”的理由,更不是宰客的擋箭牌。“陰陽菜單”是宰人的兩把刀,涉嫌消費欺詐,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侵犯。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其他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單處或者并處警告,違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陰陽菜單”,是宰人的兩把刀,是非法獲利的魔幻變術,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有關部門應該依照相關法律予以重罰,提高違法成本,讓其吃不了兜著走,嘔吐不止。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