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在近日召開的一季度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上再次強調,要防控六大類金融風險。其中,關于規范理財和代銷業務,明確要求規范銷售行為,充分披露產品信息和揭示風險,嚴格落實“雙錄”要求,做到“買者自負”,切實打破“剛性兌付”。
近年來,銀行理財業務發展迅猛。截至今年3月末,銀行理財產品余額達29.1萬億元,比年初增加958億元,同比增長18.6%。理財業務的急劇擴張,也產生了一系列市場亂象,突出的問題之一就是“剛性兌付”。當前銀行理財產品多是依照隱形規則,由銀行按預期收益率為客戶支付理財收益,銀行承擔或轉嫁了原本應由客戶承擔的風險,這種保本、保收益卻走表外通道的方式,使表外資產大幅上升,由此增加了金融風險傳導的概率。盡管監管部門早就提出打破“剛性兌付”,但現實情況卻是每家銀行為獲取客戶都不敢輕易打破“剛性兌付”。
銀行大量發行同業理財產品,相當于把表內的錢轉向表外,銀行用自營資金購買同業理財,中小銀行通過發同業存單借錢來買同業理財,資金轉到表外后再對接委外,委外再加杠桿,這一連續的操作使得風險快速積聚。
針對理財亂象帶來的風險,監管部門連續出臺相關舉措加以治理。今年4月份,監管部門下發《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工作要點》,明確重點治理當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業業務、投資業務、理財業務等跨市場、跨行業交叉性金融業務中存在的杠桿高、嵌套多、鏈條長、套利多等問題。可見,未來一段時間對理財業務的整治將會更為嚴厲,目的在于把銀行過度膨脹的表外資產趕到表內,防范金融風險。
整治理財亂象需強化銀行風險意識,抑制其冒險追逐高收益的沖動,在監管的監督下合規開展理財業務,逐步打破“剛性兌付”。為此,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的過程中應充分披露和解釋風險,由消費者自主選擇、自擔風險,進而形成規范發展的理財市場。當然,這不是一蹴而就的,真正打破“剛性兌付”在短時間內是很難實現的,需要監管部門、銀行和客戶共同努力,真正建立起市場化的風險定價機制。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農村金融時報》 李 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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