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緣起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今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會議部署了今年繼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工作任務。廣東省委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把堅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放在今年重點工作任務之首,強調要加快推進關鍵性改革和基礎性改革。習近平總書記在2月6日主持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二次會議上,明確要求領導干部尤其是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來抓,不僅親自抓、帶頭干,還要勇于挑最重的擔子、啃最硬的骨頭”。當前,狠抓改革落實成為全黨全社會的重大責任和重要任務,每一個人都應該為改革出招、為改革發力,確保中央和省委的改革部署落實見效。
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簡稱:混改)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國有企業混改探索始于1999年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2014年十八屆三中全會再次提出,2015年9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廣東省委、省政府在2014年也明確提出新一輪國企混改目標:到2020年,競爭性國有企業基本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基礎建設項目實現混合持股。其中,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戶數比重超過70%;旄娜绾文軌虺蔀樯罨瘒蟾母锏耐黄瓶冢吭撊绾卫^續推進混改以促進國企提質增效創新發展?
混改成為國企改革的核心、重要突破口的內在機理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的國企改革主要通過三大路徑:一是兼并重組(已經實施),二是資產證券化(已經推廣),三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待實質性突破)。目前,隨著國企改革“1+N”個頂層設計加配套細則已經基本完備,國企改革開始進入深水區的推進階段。國企改革,改到深處是產權。要解決當前國企國資運營管理體制機制不順引致活力不足、低效問題,就必須從體制機制根源上尋求方略,于是混改順理成章地成為深化國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作為推進國有企業市場化最有效手段的混改,成為改革核心。
混改有助于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發展混合所有制,股權多元化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通過稀釋股權改變一股獨大、建立起內部制衡機制,減少單個股東“任性”的可能性,減少行政干預,以便有利于優秀企業家的履職相對穩定,有利于發揮企業家作用。關注企業組織及其治理機制的新制度經濟學創始人科斯指出:“清楚的產權界定是市場交易的前提”。格羅斯曼和哈特用剩余控制權來定義企業所有權即產權。產權理論認為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相匹配才是有效率的企業控制權配置,作為企業契約中的人力資本也應擁有剩余控制權。因此員工持股也是混改的模式之一;旌纤兄聘母,其實質就是深化國企的產權制度改革,使得國企產權更加清晰,形成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解決國資國企委托人代理人問題,從而有利于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使國企不斷創新發展、不斷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運營效率。
混改有助于破解國有資本固化問題、帶動國有資本流動。國有資本相對固化的結果是國資利用效率低下、影響力和帶動力不足,國企法人治理結構難以根本改善,國資國企效益、效率低下。為此,亟須加快推進混改引入社會資本破局,盤活被固化的國有資本,使國有經濟發揮其應有功能。
本輪混改試點中存在的困難與阻力
一是現行監管機制下,行政干預過多,國企活力不足,社會資本不愿也不敢進入。二是現行考核機制下,改革缺乏容錯機制,國資監管部門、國企管理層擔心觸及國資流失的改革紅線,或者缺乏改革創新精神,改革動力不足;頂層設計未完備前,多數地方和企業觀望等待。三是混改出現國資國企與民資民企不對稱的現象,呈現一頭熱、不匹配狀況。社會普遍認為積極進行混改的國企有兩類:引入社會資本、優化經營管理機制、轉變模式,做多增量;企業經營困難、資產負債率高,希望混改盤活存量、激活企業。前者,一般體量較大,民營資本擔心難以撼動其治理機制,難以形成控制力。后者,民營資本也不愿進入。四是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各類社會包袱和歷史遺留問題,嚴重制約著混改的深入推進。一方面,因為社保不完善,改制導致的職工安置等穩定問題使得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不敢改”,另一方面,民營企業等投資主體“不敢進”。
國企混改的推進路徑與前提
本輪混改的特點是頂層設計加地方配套細則推進實施,廣東有序有效的試點改革也提供了相關經驗。基于現存的頂層設計,國企混改依法推進的路徑包括:
1.加快集團整體上市及優質資產上市,提高資產證券化率。例如推進主營業務單一的國企集團整體上市;或者集團優質資產整體上市,通過非公開發行、并購重組等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核心資產;對于缺少上市平臺的國企集團,可以借殼上市。國企資產證券化,可實現企業產權明晰、權責明確;公開透明且充分的市場化混改,有助于降低或避免國資流失問題;可減少行政干預,解決政企不分的頑疾。
2.通過員工持股、股權激勵、引入戰略投資者、發行可轉債等模式創新股權多元化。引入戰略投資者可以優化國企的股權結構和法人治理機制,是混改的重要途徑。2016年8月,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員工持股的“133號文”,規定了試點企業條件,隨著各地實施細則出臺,此類混改將得到推進。試點經驗表明,高管決策層持有較高比例的股權結構更有激勵性,更能使管理者們與企業發展形成命運共同體,有助于企業高效、創新發展。
3.創新國資投資模式,建立混合所有的國資投資基金,促進國企創新升級發展。即由國企等聯合出資設立母基金,形成杠桿效應,聯動聚集社會資本,設立一個或多個子基金,參與高科技產業、創新型產業的研發和制造,促使國企創新發展,助推產業升級。混合所有的國資基金不僅盤活了存量國資,有效發揮國資的引導和杠桿作用,放大國資功能,促進國企國資的市場化發展,也帶動了民間資本的投資積極性,有助于國資投資公司、運營公司和國企的創新發展。
消除混改試點中出現的阻力和困難,推進國企混改需要以下前提條件來配套:一是改革現行國資對國企的監督管理體制,轉換國資職能為“管資本”。二是建立合理的容錯機制,激發國企改革的動力,需要建立一定的甄別機制,區分改革創新發展中導致的失利和不按制度規定主觀導致的國資流失。三是建立實施市場化的選人用人機制,激活決定企業發展的核心要素——人的創造力。這方面廣東經驗值得借鑒。自2012年6月開始,廣東對新選任的省屬企業經理班子成員統一實行3年期的聘任制管理,考核合格者才可以續聘,初步建立企業領導人員“能下能出”機制。2014年9月,廣東國資委出臺《關于推進市場化選聘省屬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工作的指導意見》。這些改革成效顯著,在經濟下行壓力增大態勢下,廣東省國企利潤水平不降反升。四是加快分離國企的社會負擔、完善社保制度,解決改制導致的職工安置等問題。
作者系中共廣東省委黨校經濟學部副主任、教授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