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日通報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檢查典型案例。其中,安徽省8 個縣(區)將257.11萬元專項資金挪用于與秸稈禁燒無關的辦公樓維修、招待、新打機井、購買變壓器等其他事項。還涉及天津市環保局、山西省焦炭集團太原市焦炭有限責任公司、山西省太原市環境保護局及下屬分局、河南省鄭州市城市管理局。(12月12日央視網)
在建設“美麗中國”過程中,加大資金力度應對污染治理,體現了政府治理污染、營造“青山綠水”的努力。中央財政整合有關專項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使有限的資金更好地用在刀刃上,就是有力的一招。但是,權力的任性卻使此招打了折扣。
國家審計署的報告顯示,從2001年到2007年,約4.03億元人民幣用于治理河湖污染的資金被官員挪用。另外,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處理費及排污費更是高達36.53億元人民幣,“引發了對中國環境項目的腐敗程度的疑問,嚴重破壞了污染防治努力”。上月,北京市審計局局長吳素芳作了《關于北京市2015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報告提出,18.17億元問題資金已整改糾正,其中包括北京市將收回虛報多領的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近2000萬元。
隨著國家對環保事業資金投入力度的不斷加大,“環保腐敗”正在成為高發的領域。由此打擊了公眾對政府治理污染能力的信心,如果環保專項資金始終令人忐忑不安,不能從制度上有力保障環保專項資金的安全,那么,幾億、幾十億的專項資金能否用在刀刃上,能否治理出青山綠水,實在難以令人樂觀。
挪用治污資金,是一種權力污染。如果這樣的權力污染在一個地方形成霧霾,結果就是治污難度將認為加大。所以,治理權力污染就要讓反腐敗的颶風猛刮,讓政府信息公開的陽光強曬。
數目越來越巨大的環保專項資金,除了審計機關的嚴密“看門”外,財政部門還應前置性健全審批,做好事前預防;細化管理要求,從制度上對資金的撥付與使用、項目管理施行事中控制;加大監督檢查和違規懲戒力度,念好審計監督“緊箍咒”,形成事后有效監督。
生態文明建設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綠色發展的必然要求,是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領導干部要主動提高發展覺悟,樹立科學的權力觀、政績觀,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對專項治污資金處置要精確到位,少一些“長官意志”,多一些科學決策。同時要把制度的籠子扎牢扎緊,“權力任性”的空間才能越來越小,綠水青山和科學發展才會離我們越來越近。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