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近日,有市民發現疑似有過醫鬧行為的一名女教師欲落戶上海,后多名市民先后向人社部門反映該情況,表示反對,不少醫務人員和市民都表示難以接受有過如此行為的人享受落戶政策。人社部門表示,將對相關情況進行復核。目前,事件已在網上持續發酵。
張楓逸(河南 公務員):時隔一年后,網友仍能夠火眼金睛地認出公示名單中的這位教師,就是去年曾毆打上海國際和平婦幼保健院醫生的年輕女子繆某,足見“醫鬧”給公眾留下的負面印象之深。出于對“醫鬧”行為的痛恨,眾多網友表示堅決反對“醫鬧”教師落戶,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其是否符合落戶條件應該按照相關政策,不能簡單地感情用事。
主持人:那么,在落戶方面,上海市是如何具體規定的?
苑廣闊(廣西 職員):在上海方面關于申請辦理上海常住戶口的有關規定中,有這樣一項條款: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該“醫鬧女”曾經的醫鬧行為,是否涉嫌違犯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是否算是“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還需要做進一步的判定,但確實存在上海人社部門以此拒絕其落戶的可能,那么也就只能用網友的話來解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主持人:如果女教師最終因為網友的反對聲音,而不是因為不符合規則被拒絕落戶,這是否是人們期待的正義?
王聃(湖南 媒體人):與其說女教師被網友和市民反對落戶,是一種對醫鬧的深惡痛絕,不如說是一次正義意識和規則意識的碰撞。在外地人落戶大城市這樣的公共事務上,到底什么才能成為反對的理由?既然管理者早已出臺了相應的準入規定,那就應當照此而行。在一個現代的社會里,規則意識,往往要優先于正義意識。因為那些正義意識,雖然看起來義憤填膺,但很可能是事實模糊的,是偽正義的。而規則是一種理性的設計,它理當被優先地遵守。就像那句話所說的,只要符合程序與規則,就算是鄰居,也無權決定我的住處與早餐。因為事實模糊的醫鬧情節,就斷然向職能部門表示反對落戶的意見,這只能造成更大的斷裂。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