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華師一附中出臺新規:從今秋開學的高一新生起,學生在高中3年內必須掌握游泳和一門球技并通過學校的體育特長測試,否則將拿不到高中畢業證。(3月5日《楚天都市報》)
近年來,讓游泳課成為中學生體育必修課的呼聲,越來越強烈。也有少數地方進行過這方面的改革,但多數學校對此仍持審慎、觀望態度。而教育部對此未作明確的要求,中學開設游泳課,事實上是學校的一個“自選”動作。
在這一背景下,華師一附中規定高中生不會游泳就拿不到畢業證,在這里,甚至沒有聽到“雷聲”,就看到了“雨點”。體現的是一種可貴的改革勇氣。在中學,要不要開設游泳課,回答顯然應該是肯定:
其一,游泳的好處很多。有研究表明,游泳可以塑造優美的體型,增強心血管系統的機能,提高身體的協調性。在眾多運動項目中,游泳勞損和損傷率最低。不僅易學而且一旦學會,便會終身不忘,可進行終身鍛煉。更重要的是可以讓學生多掌握一種項野外生存的能力,在遭遇險境時,多一份生的希望。其二,每年夏天,全國各地都有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溺亡事故頻發,令人痛心。事后發現,這些學生,多數不會游泳。日前河南大學生孟瑞鵬跳水救人,不幸溺水身亡,據說孟瑞鵬也不會游泳,否則,悲劇或可避免。這是非常遺憾的。其實,人們已經不止一次地強烈呼吁中學開設游泳課。
筆者認為,游泳進體育課,早就該走出“探索階段”而升格為中學生體育鍛煉的國家標準指標之一,不達標,則不能畢業。以全國統一的剛性要求,使學生中的“旱鴨子”,個個都能“游”起來。這應當不存在任何技術和條件障礙。學校,社會、家庭,應該為學生學游泳廣開渠道。
一是廣泛宣傳游泳鍛煉的好處和不會游泳的風險。從學前班開始,就對學生進行游泳培訓和考試,并計入學生體育成績。學校可以通過與游泳館、體育學院等有資質的單位合作辦學的方式進行。二是倡導以家庭為主的游泳培訓。應鼓勵具備條件的家庭,通過家長教或送專業機構培訓等靈活的教學方式,教會學生游泳。并經學校考試通過后,將成績計入學生體育成績。對已經學會游泳的學生,學校可免收相關游泳課學費。
總之,會游泳,應“游”進中小學生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成為全國統一的硬指標。為了孩子、家庭,也為了國家的未來,游泳訓練進學生課堂,再也不能等了。
(責任編輯:周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