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明水縣網友董友和肖春風向人民網黑龍江頻道反映,他們這個窮縣在2013年新建了5幢“豪華衙門”,可1996年董友墊付的鄉鎮中學建設費近19萬元、肖春風開飯店賒給派出所的近9千元飯費,到現在18年了,也要不回來。(4月8日人民網)
在百度里搜黑龍江省明水縣,可以看到這里過去的確是窮縣,至于有多窮,從他的帽子就可以看出來:國家貧困縣、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全省“十弱縣”……而今,窮縣已經變了樣,看看縣政府大樓,確實還有些“氣勢”。
然而,正所謂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作為一般平民百姓,欠了別人的錢,都應該及時還清,更何況是政府,不管這個縣是窮還是富,欠了別人的錢,就應該按時如數還,否則,不僅債主有怨氣,就連政府的公信力都會受損。
猶記得前段時間的“豬蹄風波”,河南省許昌市襄城縣王洛鎮政府在當地一家餐館3年欠下70萬元白條,以致餐館老板不得不在店外掛橫幅討賬。最后的結果就是錢是還上了,但是鎮黨委書記也被免職,如此鬧劇,難道又要重演?
再者說了,既然當地有這些錢修建不管是豪華還是普通的政府大樓,說明當地還是有一定的財力,那么是不是就應當換位思考一下呢?如果有錢不還,那到底政府是什么邏輯,是要耍賴到底呢,還是耍大牌,覺得這么點錢看不上眼?亦或者說是“民不與官斗”的思想作祟,覺得自己高人一等?
所以,當年的老板想要要回當年的欠債,實屬理所當然,而當地政府也應當認真對待,將當年的錢認真查一查,看看到底是什么樣子的,弄清楚到底欠沒欠債,如果欠了,到底該給別人多少,如果沒欠,那也應該說個明白,也好還群眾一個清楚,還政府一個清白。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