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頭企業指的是在某個行業中,對同行業的其他企業具有很深的影響、號召力和一定的示范、引導作用,并對該地區、該行業或者國家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
龍頭企業涵蓋三個產業,可以是生產加工企業,可以是中介組織和專業批發市場等流通企業。它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業,它肩負有開拓市場、創新科技、帶動農戶和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重任,能夠帶動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帶動商品生產發展,推動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只要具有市場開拓能力,能夠進行農產品深精加工,為農民提供系列化服務,帶動千家萬戶發展商品生產走市場的,都可以當龍頭。
根據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發的文件規定,重點龍頭企業(國家級)的標準:一是我國東部地區的企業固定資產達5000萬元以上;近3年銷售額在2億元以上;產地批發市場年交易額在5億元以上。二是經濟效益好,企業資產負債率小于60%;產品轉化增值能力強,銀行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含A級),有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三是帶動能力強,產加銷各環節利益聯結機制健全,能帶動較多農戶;有穩定的較大規模的原料生產基地。四是產品具有市場競爭優勢。重點龍頭企業應建成管理科學、設備先進、技術力量雄厚的現代企業,成為加工的龍頭、市場的中介、服務的中心。
扶持政策
對于重點龍頭企業,國家在基地建設、原材料采購、設備引進和產品出口方面,在全國范圍內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地選擇一批龍頭企業予以重點扶持。重點龍頭企業具備的條件
1、規模較大
固定資產規模東部地區在5000萬元以上,中部地區在3000萬元以上,西部地區在2000萬元以上;近3年年銷售額東部地區在2億元以上,中部地區在1億元以上,西部地區在5000萬元以上;產地批發市場年交易額在5萬元以上。
2、經濟效益好
企業資產負債率小于60%。
3、帶動能力強
生產、加工、銷售各環節利益聯結機制健全,能帶動較多農戶;有穩定的、較大規模的原料生產基地。
4、產品具有市場競爭優勢
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有較健全的市場營銷網絡,市場份額在同類產品中居前列,且較穩定。
國家對重點龍頭企業的扶持政策
1、金融政策
(1)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安排貸款計劃,及時增加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支農資金需要。
(2)進一步明確金融機構支農重點,完善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體系。
(3)以龍頭企業和高科技農業、特色農業為重點,加強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服務。
(4)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為農業產業化創造條件。
(5)支持西部地區發展特色農業,促進西部農業產業化發展。
2、財政政策
為了引導龍頭企業大范圍地帶動生產基地和農戶,形成龍頭企業加生產基地和農戶的產業化經營新格局,對于重點龍頭企業帶動的生產基地建設等,中央財政要繼續給予支持,地方財政也要作出具體安排。
3、稅收政策
(1)內資企業
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對國有農口企事業單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業的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2)外資企業
企業所得稅減免: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和設在經濟不發達的邊遠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經批準可在以后10年內繼續按應納稅額減征15%-30%的企業所得稅。
(3)外經貿
按照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的有關規定,對符合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條件的農產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項目融資予以貼息。參照國際通行的做法,繼續加大對重點龍頭企業出口創匯的支持。對于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目錄和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引進項目的農產品加工設備,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4)投融資
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借鑒國內外投資融資經驗,利用資產重組、控股、參股、兼并、租賃等多種方式擴大企業規模,增強企業實力。符合條件的重點龍頭企業,實行規范的公司制后,可申請發行股票上市。已經上市的重點龍頭企業,利用好農業類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傾斜政策。創造條件鼓勵重點龍頭企業利用外資開展合資、合作。積極探索建立以重點龍頭企業為主體的農業產業化發展投資基金
(責任編輯:白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