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就規范和促進醫療美容行業發展提出一系列針對性舉措,其中明確規定醫療美容服務屬于醫療活動,必須遵守衛生健康有關行業準入的法律法規。
醫療美容與人們日常的生活美容完全不同,其不只是消費行為,也是典型的醫療行為,是將醫療技術運用到美容中,具有創傷性或侵入性,有著很高的專業門檻。《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美容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并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方可開展執業活動;主診醫師必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近年來,多部門聯合開展了打擊非法醫美專項整治工作,對嚴格行業準入起到了積極作用。
不過,“黑機構”“黑醫生”“黑藥械”等仍不時出現在醫美市場上:一些機構盲目追求商業利益,超范圍經營甚至在居民小區內實施醫療美容診療服務;一些機構工作人員不具備執業資格,操作不規范;一些醫療產品渠道不明,部分醫療美容機構使用假貨、山寨設備……這些行為不僅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破壞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持續強化監管力度,進一步嚴把行業準入關,可謂迫切而必要。
此次,《指導意見》從加強醫療美容行業準入管理入手,著重強調跨部門綜合監管,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從登記管理、資質審核、“證”“照”信息共享等多個維度同時發力。這不僅有利于保障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也有利于防止醫療美容行業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為正規醫美機構提供更公平、有序的發展環境。
醫療美容事關消費者的切身利益,醫美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更離不開規范高效的行業監管。期待各地各方面推動《指導意見》有效落地,進一步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效能,積極引導相關機構及從業人員自覺依法合規經營,更好滿足人們對美的需求。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