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直播方興未艾,無數創業者甘愿投身于此作為自己畢生事業。但是,在進入之前請認真想一想從事這個行業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不要讓自己觸到暗礁,成為行業的犧牲品
據新華社報道,文化部7月12日公布了對一批網絡表演平臺的查處結果,26個網絡表演平臺被查,16881名違規網絡表演者被處理。
最近網絡直播平臺連續搶占新聞熱點話題的頭條,一方面是網絡美女主播們火爆的表演和令人羨慕的高收入引發了公眾極大好奇心;另一方面是政府相關部門對網絡直播平臺和網絡主播持續不斷的查處,讓這個行業屢屢面對輿論的批評和質疑。
俗話說,人紅是非多,一個行業也是如此。突然之間如雨后春筍般不斷生出的眾多網絡直播平臺固然成就了很多人的明星夢、就業夢,但也不可避免地拉低了這個行業的水平和門檻,進而給這個行業帶來了諸多的法律風險。
當前,網絡直播平臺面臨的主要法律風險來自于直播內容。內容低俗,涉及恐怖、暴力、色情,是這次文化部查處網絡表演平臺的一個重要理由。在依法查處的23家網絡文化經營單位中,有12家含有宣揚淫穢、暴力、教唆犯罪和危害社會公德等違法違規內容。
文化部的查處工作只是從行政執法的角度出發,也就是說這些網絡直播平臺觸犯的是行政法規,受到的也只是行政處罰,但是我們知道,很多網絡直播實際上是在打法律的“擦邊球”,這種行為非常危險,稍一拿捏不好尺度,就有可能觸及刑法。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非法制作傳播恐怖、暴力、色情等音像制品,嚴重的會構成刑事犯罪。事實上,很多網絡主播已經涉嫌構成犯罪,比如不久前一位網絡女主播因直播“造人”而被捕,還有直播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也會構成犯罪。
同時,直播的內容不當,不僅會觸犯行政法規和刑法,而且可能會構成民事侵權。比如這次文化部查處的問題網絡直播中就有一些視頻網站將街景、商場購物人群作為直播對象,甚至還有打著“大學美女必經之路”旗號的直播頻道。這些直播都有可能侵犯到他人的肖像權和隱私權。尤其危險的是像“大學美女必經之路”這一類的直播,不但可能會泄露他人隱私,而且還有可能會誘發犯罪,為一些心存不軌者提供犯罪目標和犯罪信息。
還有一種民事侵權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一些網絡主播直接把他人的作品拿來當成自己的作品或者噱頭傳播,還不加任何說明,這就直接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而這種情況在網絡直播中是非常普遍的,更為嚴重的是,這種侵權行為還沒有受到直播平臺乃至行政管理部門的重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旦被訴,無論是直播平臺,還是主播都將損失慘重。
以上是直播的內容可能涉及的法律風險,另一種法律風險是經營者和主播個人可能要面對的。這次文化部查處的23家經營單位中,11家涉及的問題是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網絡表演等違法違規經營活動。也就是說一些網絡直播平臺不僅內容上違法,而且就經營單位本身來說,還可能涉及違規經營或超范圍經營。而這個問題不僅文化部門有權查處,而且工商部門也可以進行查處。
當下,網絡文化公司大熱,引得眾多從業者趨之若鶩,同時也吸引了投資者們豪擲千金。以被廣電總局要求整改的2016年中國第一網紅“papi醬”為例,據傳她獲總投資額1200萬元人民幣,而此前“papi醬”在見投資人時估值高達3億人民幣!巨大的利益加上低到塵埃里的門檻,自然就會吸引無數追夢者競折腰。經營者良莠不齊、法律意識淡漠,使各種違規經營、超范圍經營成為常態。
而從另一方面看,高收入已成為網絡主播職業的一面大旗,很多人就是奔著賺錢來的。據說網絡主播月薪上萬很平常,高的一個月就能掙到十萬元以上,年薪甚至超過千萬元。筆者沒有從事過這個行業,不敢說這些數字都是真實的,但是即使打個對折,這樣的收入也是十分可觀了。那么稅務部門是否要查一下他們的個人所得稅?這些主播們又有幾個人想到了還要交稅這個問題?逃稅也是可以構成刑事犯罪的。
網絡直播方興未艾,無數創業者甘愿投身于此作為自己畢生事業。但是,在進入之前請認真想一想從事這個行業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不要讓自己觸到暗礁,成為行業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