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廣東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2014年全省公安機關“六大專項”打擊整治行動總體情況。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何廣平在發布會上宣布,東莞涉黃問題已得到較為徹底整治,曾為涉毒重鎮的惠州惠東也已摘掉涉毒重點地區“帽子”。(1月21日人民網)
不得不說,在“掃黃風暴”的滌蕩之下,東莞已經不再是原來那個東莞。但廣東公安廳言之鑿鑿地稱涉黃問題得到徹底整治,依舊難逃“言過其實”之嫌。在筆者看來,東莞黃業是否已經銷聲匿跡,不能僅憑官方的一面之詞,還得老百姓說了算。
事實上,筆者的質疑并非“杞人憂莞”。償記得在去年4月初,也就是掃黃行動剛過“滿月”,東莞市長就曾在央視《新聞1+1》節目中發出“沒想到東莞涉黃違法行為那么多,且那么厲害”的言論。當時由此引發的“輿論騷動”自不必多言。時未足歲,廣東省公安廳又如法炮制,將階段性成果“升華”為徹底整治。其中“王婆賣瓜自賣自夸”的意味可見一斑。
退一步講,就算在公安機關“密如細雨”般的打擊下,媽咪小姐們或轉戰他鄉,或蟄伏沉睡,東莞暫得一時之安。如此“答卷”也配不上“徹底整治”四個大字。正如休眠的火山隨時可能噴發,關門的黃店也難免在日后“開張大吉”。而要想讓公安廳的說法“貨真價實”,除了要讓昔日琳瑯滿目的黃店“歇菜”之外,還要將滋生“黃根”的穢土徹底鏟除。
東莞興衰,匹夫有責。實際上,平定“黃潮之亂”不能僅靠公安機關“一肩挑”,更需要政府各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對于經濟發展和勞動保障部門而言,要增加就業崗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有效鏟除滋生色情產業的經濟土壤。對于文化部門而言,要豐富業余文化生活,及時填補精神空虛。而對于群眾而言,則需擦亮眼睛、積極舉報,讓秦樓楚館無處遁形。
古人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莞式掃黃”的戰績有目共睹,但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還應發揚“宜將于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的連續作戰精神,將“掃黃風暴”固化為東莞常態,而非“一陣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形成黃業“不易生根”、“不敢開花”、“不能結果”的社會局面。到那時,我們再自信地說“東莞涉黃問題得到徹底整治”不遲。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