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在直播購物漸成人們生活常態的當下,直播間里,侵犯知識產權、不正當競爭、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堪憂、違法違規廣告等現象頻現。
為什么直播間消費糾紛較多?
直播帶貨糾紛案件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首先,交易參與者難辨識,維權成本增加。直播帶貨涉及多方主體參與,普通消費者在確認商品實際銷售者時存在一定的困難。其次,直播濾鏡厚、話術多,易陷入帶貨套路。部分直播間在追求流量和人氣時,往往會使用夸張的語言、戲劇化的形式宣傳商品。
最后,直播帶“貨”花樣多,易遇射幸交易風險。隨著直播帶貨行業的不斷發展,帶貨商品種類也層出不窮,除了普通消費品,古玩、原石等商品也加入了直播帶貨大軍。與普通消費品不同,上述行業魚龍混雜,普通消費者缺乏一定的專業知識與辨識能力,直播帶貨的模式也限制了消費者對貨品細節的查看和手感的確認,消費者沖動下單后往往會遇到各種問題。【詳細】
是時候劃明監管紅線了
針對直播帶貨過程中的宣傳行為,應該如何規范,以更好認定主播、商家、平臺企業各方行為,厘清各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從而更好推動行業健康發展?直播賣貨是否應該標明“廣告”,是問題的一個關鍵所在。這關系到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以及后續合理維權訴求如何保障等系列問題。【詳細】
當前,治理網絡直播帶貨亂象,在立法方面已有基本的支撐。我國已基本構建起網絡專門立法的“四梁八柱”,也有直播帶貨方面的監管政策文件,網絡直播帶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對直播營銷平臺、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與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進行了區分,亦對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與平臺內經營者進行了區分,分別對各類主體的責任和義務作出規范,為強化其行為監管提供了重要依據。【詳細】
還帶貨直播間一片清朗
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虛構交易、流量造假等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要發揮反不正當競爭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的調整規制作用,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優化網絡直播帶貨營商環境,還帶貨直播間一片清朗。【詳細】
須知,推動直播帶貨從野蠻生長走向規范發展,不僅有利于保障好消費者的權益,也有利于直播行業的健康發展和平臺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詳細】
(以上綜合光明日報、經濟參考報、人民網)
V視角:
@一千零一掛:有的主播為了賣貨三觀盡毀啊,你見過十萬塊的傳家寶賣99的嗎?關鍵是人家還真的賣出去了。
@lanis:現在是個人都能去直播帶貨了,不需要資質,也不需要審核。
@肉餅:該不會宇宙的盡頭是直播帶貨吧?
@Happy:直播間買東西一定要買自己需要的,不能盲目跟風。
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不能否認,直播帶貨在促進就業、擴大內需、提振經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直播間“翻車”不斷,并不利于行業的良性運轉。對直播帶貨這樣的新模式,一方面要堅持審慎包容監管,另一方面必須守住法律底線,確保其在規范中健康發展。從業者只有遵守規則,愛惜自己的羽毛,做好品控,才能更好贏得消費者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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